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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围绕五好标准进一步加强会员之家建设的意见(试行)
发布者: 南通市老科协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5-09 15:23:05

通老科协〔2024〕30号

各县(市)区老科协、市老科协各分会:

为了充分发挥会员之家服务老科技工作者的职能作用,彰显老科协大家庭的温暖与关怀,夯实硬软件基础,完善服务功能,打造会员之家升级版,现就围绕五好标准进一步加强全市老科协会员之家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

加强会员之家建设,是老科协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发挥老科技工作者作用的有效载体,是彰显老科协组织职能作用的有效手段。五好会员之家建设不仅是理念思维的创新,而且是方法手段的创新,主要包含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活动开展、场所建设、经费保障五个方面。各县(市)区老科协、各市属分会要统一思想,提升站位,积极行动,努力把会员之家建设成为广大会员学习充电的加油站、身心康健的幸福家、履职服务的新平台、会员风采的展示窗。

二、明确标准,把握内涵

(一)组织健全领导好。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会长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会员之家建设、运行与长效管理等重大问题,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一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承担会员之家日常运行的相关工作。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完善科技、人文、体育、健康等各类专业小组或兴趣小组,推进会员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发展。

(二)制度完善遵守好。要围绕会员之家功能定位,建立完善会员学习培训、履职服务、人文体育、身心健康等各类活动制度,制定完善会员之家日常管理、后勤保障等运行制度,并执行到位,做到规范有序,常态长效。

(三)活动常态运行好。要充分发挥会员之家作为活动阵地的主体功能,统筹学习培训、履职服务、人文体育等各类会员活动。要制定好活动计划,建立相对固定的开放日制度,为会员开展活动提供方便。各专业小组、兴趣小组每年应保证有一定次数的集中活动,让会员在活动中愉悦身心、发挥专长、展示风采。

(四)场所设施配套好。场所与设施、器械是会员之家重要的硬件载体,县(市)区老科协、各市属分会,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千方百计争取必要的资金投入,建设配置满足会员学习培训、履职服务、文体健身所需场地、设施、器械,也包括环境氛围布置、标牌标识设置等。县(市)区老科协会员之家固定场地(场所)面积一般不少于60平方米。各分会要创造条件推进会员之家建设,做到有相对固定的专用或兼用学习、活动场地(场所),面积一般不少于40平方米。要积极推动老科技工作者比较集中的企事业单位建立一定规模的学习、活动场地(场所)。鼓励有条件的会员之家逐步配齐方便会员开展学习、文化、体育、健身、康乐、书画、摄影等活动的设施与器械。

(五)经费保障管理好。要通过协会配套、赞助募集、项目资助、会费收取等多渠道筹集经费,为会员之家提供可持续的运行保障、活动经费,并做好资金的规范使用和监督管理。

以上五个方面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要通盘考虑,有序进行。

三、统筹推进,长效管理

各县(市)区老科协、各市属分会要把围绕五好标准加强会员之家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主动作为,因地制宜,逐步推进。要着力巩固创建成果,构建长效机制,实现会员之家规范化、可持续、高质量运行。

市老科协将每年组织开展五好会员之家评审,在各县(市)区老科协、各分会(包括市属分会和县(市)区属分会)申报的基础上,围绕五好标准,逐项进行评估,对入围的会员之家由市老科协认定为“五好会员之家”,并发文公布;在此基础上,每两年一次按一定比例对若干“五星级会员之家”予以通报表扬,授予匾牌,并积极向上推荐表扬或表彰。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南通市老科技工作者协会2017年7月6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会员之家建设的意见(试行)》(通老科协〔2017〕23号)同时废止。

各县(市)区老科协可参照本意见制发相应意见。

本意见由南通市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负责解释。


                                         南通市老科技工作者协会

                                            2024年5月8日